(图源右上,侵删)
小狗狗,揣手手,坐凳凳上吃薯薯~
(12)
自从那天之后,傅卫军好像完全变了个人。
沈思正侧身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,面前的茶几上放着笔记本电脑,手里拿着几份文件,对照着电脑仔细比对。
就这样,还要抽空敷衍一下贴在身上,一个劲儿磨蹭的小狗狗。
“哎呦喂,皮都要被蹭破了,看完这个陪你。”
“呜……”
傅卫军的脑袋贴在她的颈窝里,他看不懂沈思手里拿着的是什么,只知道她看完一份又一份,让他等了好几个一会儿了。
现在的傅卫军粘人的程度简直翻了好几倍,只要一有空就要贴着抱着,不是要沈思抱着,就是要被沈思抱着,不满足他就一个劲儿的哼唧。
他就是知道沈思会惯着他,只要他哼唧,沈思再忙,也会伸手摸摸他的脑袋,或者脸颊。
果不其然,沈思放下手里的东西,一把捏住了他那没有二两肉的腮帮子。
小狗崽子最近真的是很不听话,自己说的话,喜欢听的就瞪大眼睛听,不喜欢听的就一闭眼,假装听不见,真是有点儿气人。
“再哼唧,你再给我哼唧一个试试。”
小狗狗不信邪,像是故意气人似的,硬是在嗓子眼儿里挤出了个叛逆的音调。
“唔……”
“嘶……”
沈思倒吸一口气,还没说话呢,傅卫军倒是来个恶人先告状,手速飞快的控诉她不讲信用。
「你刚才说陪我的,我都等了一个小时了,你骗我。」
“我不工作怎么办啊,谁养你?”
「我养你,我给你买巧克力吃。」
“咱们俩就吃巧克力?饺子不吃了?锅包肉也不吃了?住哪里啊?睡大街上?”
沈思两只手用力捏捏他的脸,傅卫军嘴角耷拉下来,想犟嘴又没敢,就偏过头张嘴含了一下她的手背。
沈思这几天都被他咬怕了,她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块滋滋冒油的红烧肉,只要小狗馋嘴,不分时间,就会立刻过来咬她一口。
其实傅卫军没真的用力,只是用牙齿磨了磨,咬在肉上有点麻麻的痒。
说也说不听,沈思是真的拿他没办法了。
“你是小婴儿吗,口欲期还没过?”
「什么东西?」
“口 欲 期。”沈思一边将这三个字写在纸上,一边教他,“口欲期一般出现在小婴儿的身上,你没注意到婴儿只要拿起一样东西,就会往嘴里放吗?”
傅卫军摇头,他不是小婴儿,但本质上和婴儿通过嘴巴探索世界的原因一样,他对沈思的身体也产生了相当程度上的好奇。
但是最近他真的太忙了。
没错,自从沈思将他送去上学,他就再也没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,白天要去学修车,晚上还要和隋东一起,看着录像厅,再晚一点儿还要去接沈墨下班,送她回学校。
gai溜子傅卫军心里不高兴,撅起嘴比划。
「我现在每天跟你在一起的时间,都不超过三个小时,你还总是在忙,我一个人好孤独。」
说完,嘴角一撇,又开始装可怜。
他知道她就吃这一套。
果不其然,沈思再一次妥协了,扶着他的脸陪他一起演戏。
“哎哟呦,那怎么办啊,我的小狗狗好可怜喔。”
傅卫军刚呲着牙笑出来,就被沈思拧了拧耳朵,脑袋被迫向旁边转,顺着对方的指尖,他看清了指针的指向。
笑不出来了。
“赶紧去接沈墨下班吧,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碗小馄饨,好吗?”
「可不可以不去?」
“不可以,赶紧去,记得穿我给你买的那件厚外套,别冻着。”
多亏了沈思。
有不少人看到,一个骑着摩托车的好看小哑巴,天天在维多利亚的门口等着沈墨下班。
殷红也看到过很多次。
原本她以为那是沈墨的男朋友,直到前两天喝醉被沈墨捡回去之后,她才知道那是她弟弟。
可惜,年少时的心动终究一文不值,好看有什么用,没钱的小哑巴是不会有人喜欢的。
可现在看,她固执遵循的法则,似乎有了松动的迹象。
初次见到傅卫军的时候,他的眼睛里空空荡荡,满是戒备和疏离,可现在傅卫军身上的变化,连她都能轻易察觉。
正想着,傅卫军注意到了这边,和善的冲她笑笑,伸手挥挥就算是打了个招呼。
与她并肩出门的沈墨也笑着跟她告别,“我先走了。”
殷红赶紧拉住她,“你弟弟最近怎么了?发生什么好事儿了吗?”
沈墨下意识看了一眼傅卫军,“没有啊,怎么了?”
“以前他看着总是苦大仇深的,现在怎么变了,好像……”
殷红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些出现在傅卫军身上的神奇变化,她的手上下摆弄了两下,可贫瘠的词汇量里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。
“就是看着跟以前不咋一样了,现在感觉特阳光,笑起来特温柔。”
“哦,这个啊。”沈墨转过脸去,看了一眼傅卫军,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高兴,“他呀,谈恋爱了呗,整天乐得都找不着北了。”
“谈恋爱?跟谁?”
殷红的问题脱口而出,沈墨却只是笑笑,并没有回答她的问题,不管出于什么样的方面考虑,她都选择守口如瓶。
“我弟还等我呢,我先走了,再不回去宿舍就要关门了。”
“哦……哦,你赶紧走吧。”
看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的影子,她突然感觉到一阵说不出的落寞,风带着微小的雪花落在睫毛上,她呆呆的望着远方,刚要转身离开,就被一个姐妹儿叫住。
“殷红你在这儿啊,赶紧回去,卢总来了说要找你。”
殷红没时间悲伤,维多利亚的辉煌并不属于她,但她始终相信,只要一个机会,也会有一束光落在自己身上。
而这个时候,沈思意外接到了维多利亚前台打来的电话,说是有人用她的名字签单,花的钱还不少,她没想太多,就换了衣服驱车过去处理。
包间里,卢文仲正坐着吹牛逼,大开的房门飘过一个穿着红裙的倩丽身影。
仅仅是一撇,殷红也认得出来,大波浪高跟鞋,是沈思无疑。
她合理的觉得,就算是大妈身上穿的红色保暖内衣,只要到了沈思的身上,也得硬添上三分撩人的风情。
卢文仲的眼睛黏上了沈思翩跹而过的裙角,眼神里的yin 邪 y u 念,根本就贪婪地从不遮掩。
“沈小姐真系靚爆镜,身材也很好,胸部很丰满,腰只有这么一点点细。“
说到这儿,卢文仲还伸出手来用食指和拇指比划了一个夸张的距离,引来身旁几个男人肆无忌惮的调笑。
“卢总观察的很仔细喔。”
“条女有D飘。”(这女的挺骚)
中年男人的自尊心,好像会随着那种功能的衰减愈演愈烈,然后试图用开黄腔和意y i n,来做徒劳无功的掩饰。
有人附和这种龌龊的下流话,这让卢文仲好像受到了鼓舞,说的更起劲儿。
“臀部也很翘,还有腿,哇,辣么长,我要系她老公,第二天肯定头发晕,站都站不住喽。”
军儿:给你面子叫你一声卢总,不给你面子我叫你入土。
沈墨:愣着干啥,装袋里。